体育学院运动场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309

体育学院运动场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体育运动场包括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场所。为了保证学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运动队训练和体育竞赛的顺利开展,对以上运动场所的使用特做如下规定:

1、所有运动场所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以免影响正常的体育教学。

2、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实行封闭管理,非开放时间不得擅自入内,否则,由此造成的分和后果由个人负责。

3、严禁各类车辆进入运动场内,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运动场内。违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4、场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等、腐蚀性、污染物品及明火入内,违者按实价赔偿积极损失。

5、外来人员(家属除外)进入场地活动须经相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场地者一律劝离,不听劝阻者按学校治安管理规定处理。

6、凡租用场地者,需经体育文化产业学院批准,并按学校管理规定标准收取租用费用。

7、凡进入运动场活动者,要自觉爱护场内器材、设备。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严肃处理。

  

  

 体育学院  保卫处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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