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齐鲁工业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是全面领导学校体育工作——体育课课堂教学、师生体育竞赛、群体活动开展的体育管理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国家体育总局、省、市体育学院门的指导。
第二条 齐鲁工业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组织体育教学和各类体育活动,全面推动学校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体育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培养品德高尚,素质全面,体魄强健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齐鲁工业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联合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纲要》。
2.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3.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山东省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的有关决定。
4.制订全校体育工作规划,并监督规划的落实。
5.组织、指导和协调校际间、学校各单位及单项体协(俱乐部)之间开展体育交流活动,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6.定期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督促、检查各院、部、学生会、团委及各单项体协开展体育活动。
7.组织举办全校性的群体竞赛运动,每年组织一次田径运动会、二次以上球类比赛以及其他全校性体育竞赛。
8.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高校各类体育比赛。
9.制定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的计划,组织、指导学校各类体育运动队训练、竞赛事宜。
10.组织、指导体育科研活动,解决体育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11.通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建立终身体育意识,培养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优良品德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12.开展同各兄弟院校之间的体育交流活动,加强和各级体育学院门的联络和交流。
13.接待上级体育学院门、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人士的来访等。
14.有计划地举办一些重点项目的大学生裁判员的培训班,组织开展有关的学术讲座和专业技术报告会。
15.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全体会议,并记录会议纲要。
16.负责学校举办的各项体育活动的宣传工作,促进体育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17.对学校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18.承办学校交办的其它体育工作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和人员
1.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至二名(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2.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设副主任3~5名(由体育学院、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工会负责人担任)。
3.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设委员若干名,由各学院、部门负责人担任。
4.下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体育学院副院长兼任)。
第五条 人员职责:
(一)主任职责
1.全面主持体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2.主持制订全校体育工作规划,并监督规划的落实。
3.组织、指导和协调校际间、学校各单位及单项体协之间开展体育交流活动。
4.检查、督促各院、部、学生会、团委及各单项体协开展体育活动。
5.组织举办全校性的群体竞赛运动。
6.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高校各类体育比赛。
7.接待上级体育学院门、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人士的来访等。
8.主持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会议。
9.审批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开支。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制订全校体育工作规划。
2.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3.协调校际间、学校各单位及单项体协之间开展体育交流活动。
4.在体委主任领导下,检查、督促各院、部、学生会、团委及各单项体协开展体育活动。
5.具体组织举办全校性的群体竞赛运动。
6.具体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高校各类体育比赛。
7.参加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
8.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委员职责
1.协助体育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2.协助体育工作委员会落实全院体育工作规划。
3.组织各院、部、学生会开展体育活动。
4.提出全校体育工作意见或建议。
5.参加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会议。
(四)办公室职责
◆日常工作:
1.办理体育工作委员会日常业务。
2.起草全校体育工作规划。
3.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
4.负责各类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各类体育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6.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体育教学训练工作:
1.教学管理
为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体育学院严格遵循教学大纲的各项规定,制定教学进度,规范教材内容,统一组织考试命题。制定了《体育教师规范条例》、《体育教学学生规范条例》并严格遵照执行。统一体育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根据学校师资培训的总体要求,体育学院分批安排教师进修和学习。根据岗位职称要求,组织教师分批进行助教进修班、外语、计算机、健美操、体育理论提高班、硕士研究生班等进修和培训。
2.体育教研、科研
每年制定教师进修计划,教师业务进修集体活动每周1-2次,安排教师进行相关专业的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掌握教师诸方面的信息,加深对各位教师的全面了解,为今后聘任晋升工作提供依据。教师业务档案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测评、科研论文、训练成绩、群体工作以及进修情况。组织、协调、指导全校体育科研工作,研究体育科研课题,推广体育科研实用技术和成果,组织学校的体育科学学会活动。
3.运动训练
根据本校体育委员会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部竞技体育训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竞赛目标、任务,拟定本校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本校参加全市、全省、全国以及全国以上综合性运动会队伍组织和训练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训练单位训练工作,在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负责协调各训练层次的衔接、训练计划和总结检查、考评工作,并及时向主管校长反馈信息,提出建议。负责检查、监督运动员注册工作,审核、审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竞技体育信息。
◆群众体育工作
1.负责制定本部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审核各项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配,掌握工作进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检查考评总结。
2.主持制定群众体育工作有关的法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指导各院的群体工作,组织实施对各院体育工作的综合评估和争创体育先进院、部的检查、评选和命名。
第四章 经费的来源与使用
第六条 经费的来源
1.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学校从教学行政经费中单独划拨到体育学院。
2.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赞助。
3.从其它途径筹集。
第七条 经费使用
1.全校体育教学设备的正常开支。
2.全校性体育竞赛活动的开支(如学校田径运动会等)。
3.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支。
4.各单项体协、俱乐部开展活动的经费支持。
5.学校体育代表队外出比赛、训练开支。
6.接待上级及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或人士检查、指导、来访等开支。
7.重大比赛或计划外比赛,其经费开支,另行报告审批。
8.经费使用须经主管行政领导审核批准执行,并接受财务部门监督。
第五章 其它
第七条 本会委员为无给职,聘期二~四年。
第八条 本会会议每学年举行二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 本会会议议决事项,由各相应部门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校务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