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音乐领域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音乐领域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本学科复试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

(二)成立音乐领域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和学科(类别)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网络技术保障人员、一名复试记录人员和一名计时员。

选聘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试工作人员、面试考官的培训以及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我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根据本领域教指委要求和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执行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需调剂,调剂比例不高于1:1.5

(二)复试测试预演工作安排(含专业测试、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音乐领域的复试测试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带领下由复试小组负责对以下事项进行测试预演。

1.复试测试系统管理与运行

2.复试测试考生管理

3.复试测试专家库管理

4.复试测试监督管理

5.复试测试场地设施管理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如不能提供盖章成绩单,由考生提供可如期毕业的说明并盖章签字)

音乐领域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学院将对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本校一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复试。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本领域实行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网络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心理测试等内容,均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网络视频方式,根据学科特殊性,复试要求演唱声乐作品三首。美声:中外咏叹调自选一首,中外艺术歌曲自选一首,自选歌曲一首(必须用两种语言);民族:中国歌剧咏叹调和民歌各一首,自选歌曲一首。伴奏要求一律采用现场钢琴伴奏,(若考生有处于疫区被隔离等特殊状况,无法使用现场钢琴伴奏的,需提前报告情况)。要求复试现场拍摄清晰、全面,拍摄画面需包含考生和伴奏。主要考察学生专业实践技能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复试小组中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4.同等学力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严格进行复试,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为90分钟,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题目,具体题型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全过程将被监控和录音录像,可随时调看考试笔试状态。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考生答卷在考试结束后当天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招生学部(院)。

(五)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2022323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022325 日 (上午9:00-12:00

3、专业课测试时间:2022326 日 (9:00-17:00

4、英语听说测试时间:2022326 日(9:00-17:00

5、综合面试时间:2022326 日(9:00-17:0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请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认真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加大核查力度,结合考生近期的各项表现,由复试工作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科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调剂工作安排

(一)基本要求

我校(院)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院)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院(所)预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学院(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音乐学科制定相关调剂工作办法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音乐领域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工作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上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由音乐领域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出本学科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网络复试顺利进行,采用山东五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并对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了充分评估。为考生、复试人员、面试考官提供网络复试系统安装流程和操作指南。开展复试人员技术操作培训,正式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实测预演。

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五思科技公司的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降低考生作弊风险,确保网络远程复试的安全、公平、公正原则。

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在复试之前需签署考试内容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承诺,不得讨论或发布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科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八、精心开展咨询指导

我院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学院网站、邮箱、电话、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公布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安排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和考生答疑解惑,发放面试手册,向考生详细介绍网上远程复试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加强对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导。加强网络复试工作宣传,强调网络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消除考生对网络复试的疑虑。

九、复试费用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十、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执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工作风险防控方案》,切实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工作。

十一、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责制度

学院复试小组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学科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院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本院教师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院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小组名单附件3),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辟“信息发布”栏目,公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四)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音乐领域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本学科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咨询电话:0531-89631273 (工作时间开通)







齐鲁工业大学体育与音乐学院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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