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条例》(齐鲁工大研字〔2018〕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查与推荐、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批准程燕等254名同志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见附件1),孟淑云等62名同志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副导师(见附件2)。现对以上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
如有异议,可以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意见。不接受匿名投诉。
电话:89631081,传真:89631081
接诉地点:办公楼434房间
附件:附件1:新增导师名单.xlsx附件2:副导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