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
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工作安排
1、10月15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答辩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审核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2、10月25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所有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盲审,同时进行学术规范检测。评审意见返回时间约11月中下旬。
3、11月3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核表并领取答辩表决票及其他材料。
4、12月6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5、12月1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将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同时提醒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信息。
二、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核
(一)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答辩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2、审核的内容包括:(1)英语六级成绩;(2)课程学习成绩及所获学分;(3)参加前沿讲座情况;(4)实践环节;(5)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专利等成果。
3、研究生答辩申请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请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和提交材料。
4、因系统中无法审核科研成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按照有关专业的培养方案严格审核。
5、凡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材料的、或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延期毕业。
(二)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研究生答辩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10月18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拟答辩研究生的有关材料报研究生处。
(三)提交材料
1、本单位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书》纸质版1份;
2、本单位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本单位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电子版1份。
三、论文评阅
1、10月25日前,申请2021年下半年答辩的研究生按照学校匿名评审要求修改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评审费700元(350元/篇,报销发票在评审结束后开出)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所有材料和评审费后填写《研究生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并提交至研究生处。
2、盲审论文中不得出现学生、指导教师和有关致谢等信息,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只注明期刊、位次,置于论文最后;电子版论文大小≤20M,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学号”。
3、盲审结果一般将于11月中下旬返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学术规范检测
1、申请2021年下半年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全部检测,所有提交检测论文于10月25日前将论文电子版送交研究生处。检测完成后,研究生处统一将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返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对存在学术规范方面问题的论文,学校将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暂行办法》、《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处理。
3、未按时进行检测论文者,不能参加答辩。
4、盲审论文文本必须与学术规范检测提交的论文文本一致(匿名要求部分除外),若发现存在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本次申请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论文印刷装订
1、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创新,而且在表达形式上要规范严谨。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书写和排版。导师要严格把关。
2、送交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可以是活页本或简装本,答辩后根据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装订。
六、论文答辩
1、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至少在答辩前1周将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前1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拟答辩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一览表》到研究生处审批,同时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私自打印无效)。
3、论文答辩应安排在12月6日前完成。
4、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有关材料的研究生,将延期毕业。
七、学位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人分别提交《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1份,《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2份。
2、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3本(其中1本为线装),不符合《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论文将不予接收。
3、学位申请人需将以下信息刻入一张光盘,光盘表面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在提交论文时一并交至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汇总并备份。
(1)学位论文全文(包括“封面、导师和研究生分别签字后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成果”等编辑成一个文档)word版和PDF版各1份,以“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独立的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以“学号-姓名-摘要”命名;
(3)个人在学研究成果(发表论文、获奖、专利、作品等)1份,并将所有成果的扫描件(JPG图片格式)放入以“学号-姓名-在学研究成果”命名的文件夹;
(4)个人信息采集的免冠彩色照片(蓝色背景,宽150×高210(像素),大小≤10K,JPG格式)电子版1份,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4、所有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和《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各1份。
5、所有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汇总表(学术型研究生用)(2019版)》或者《齐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硕含非全日制)学位数据表-2019版》(以下简称“信息汇总表”或“学位数据表”)电子版1份。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填写《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材料统计表》,并将本学院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信息的光盘汇总成一张光盘或U盘(内容格式:所有论文一个文件夹、所有摘要一个文件夹,所有成果一个文件夹、所有照片一个文件夹、所有基本信息表一个文件夹、信息汇总表(或学位数据表)一个excel文件)一并提交。
7、以上材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研究生处复核。
(二)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受时间为12月10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的,本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申请2021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特别强调的是,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做好有关提交材料的检查、审核工作。
3、往年工作中发现部分院(所、中心)和导师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请有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对于因工作纰漏导致出现问题,学校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
4、本通知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查阅,所列文件可从附件或“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中下载。
研究生处
二○二一年十月七日
答辩及学位授予所需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