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体育教学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7年11月19日――30日,在学院足球场举行。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名,每院限报一队,每队限报18人,领队1人(辅导员)。
(二)运动员资格:所有参赛队员均为本院学生,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本队比赛资格。
四、报名日期:2007年11月15日前将名单报至体育部。15日下午3:30在体育教学部举行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分组。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A、B、C、D四组(上届比赛的前四名为种子队)进行单循环赛,小组第1名出线。
第二阶段:采用分组比赛,A――C、B――D,胜队争夺1、2名,负队争夺3、4名。
(二)决定名次办法:
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或弃权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竞赛规则
1.比赛上下半场各30分钟。
2.双方各有3次换人名额;换下者不得再次上场。替换队员时必须在死球时由助理裁判负责进行。
3.场地为正规足球场,1号为人工草皮场地,2号为土场地。
4.比赛开始前,双方均须提前10分钟到达场地。双方队长到裁判处挑选场地或开球权。
5.开赛时间后迟到15分钟为弃权,弃权方以0:3判负。
6.执行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五、竞赛服装:
所有参赛队必须统一服装,前后应有明显的号码;守门员的服装须与其他队员有所区别;所有队员必须穿布料、软胶底足球鞋(禁止穿所有类型的皮制足球鞋)。
六、名次与奖励
比赛录取前三名并给予奖励。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的解释权由体育教学部负责。
体育教学部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