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2007 “轻院杯”足球比赛规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6-22   浏览次数:79

一、主办单位:

体育教学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71119――30日,在学院足球场举行。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名,每院限报一队,每队限报18人,领队1人(辅导员)。

(二)运动员资格:所有参赛队员均为本院学生,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本队比赛资格。

四、报名日期:20071115日前将名单报至体育部。15日下午330在体育教学部举行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分组。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ABCD四组(上届比赛的前四名为种子队)进行单循环赛,小组第1名出线。

第二阶段:采用分组比赛,A――CB――D,胜队争夺12名,负队争夺34名。

(二)决定名次办法:

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或弃权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竞赛规则

1.比赛上下半场各30分钟。

2.双方各有3次换人名额;换下者不得再次上场。替换队员时必须在死球时由助理裁判负责进行。

3.场地为正规足球场,1号为人工草皮场地,2号为土场地。

4.比赛开始前,双方均须提前10分钟到达场地。双方队长到裁判处挑选场地或开球权。

5.开赛时间后迟到15分钟为弃权,弃权方以03判负。

6.执行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五、竞赛服装:

所有参赛队必须统一服装,前后应有明显的号码;守门员的服装须与其他队员有所区别;所有队员必须穿布料、软胶底足球鞋(禁止穿所有类型的皮制足球鞋)。

六、名次与奖励

比赛录取前三名并给予奖励。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的解释权由体育教学部负责。

 

 

体育教学部

 

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