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211

齐鲁工业大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贯彻学校体育以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带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和体育文化素养,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对原《齐鲁工业大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办法》(鲁轻院字[2008]56号附件)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

一、评比的内容及权重

1.早操(25%

根据学生处的检查结果,按各学院出勤率、早操纪律年排名计分。

早操得分=(出勤率得分+早操纪律得分)/2*25%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25%

1)及格率:100分,按照各学院测试的及格率计分,如及格率为97.5%,则计97.5分。

2)参测率:100分,按照各学院测试的参测率计分,如参测率为92.5%,则计92.5分。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得分=(及格率得分+参测率得分)/2*25%

3.全校性体育竞赛(20%

根据参赛队数和比赛名次计分。如12队参赛,第一名计13分,第二名计11分,第三名计10……以此类推,对未进入名次的队,按平均数计分。

体育竞赛得分=实际得分/最高得分*100*20%

4.对学校体育工作贡献度:(15%

为学校体育代表队输送运动员的学院按1/人计分;参加校内单项比赛服务、学校运动会开幕式团体操表演按0.5/人计分;学校大型活动特殊贡献10/次。

体育工作贡献度得分=实际得分/最高得分*100*15%

5.各学院体育活动情况(15%

各学院体育活动包括:学院年度体育工作计划、年度体育工作总结、各项体育比赛的秩序册(竞赛规程、报名情况、成绩公告、影像资料等)。每项比赛计3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计5分。各项比赛资料不全,不予计分。

学院体育活动情况得分=实际得分/最高得分*100*15%

总得分=早操得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得分+体育竞赛得分+体育工作贡献度得分+学院体育活动情况得分

二、评选办法与要求

1.评选工作在校体育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体育与文化产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量化打分,由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者以早操出勤率得分高者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前50%的学院为学校年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3.扣分项目

1)对在全校性比赛项目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的学院取消参评资格。

2)对在各类比赛中出现打架、不服从裁判、谩骂对方和观众现象的学院,根据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从总分中扣除2~10分,情节较严重者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学院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学校体委备案。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年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在下年度全校田径运动会上进行通报表彰。

四、本《评比办法》自20164月起执行。

  

  

  

  

齐鲁工业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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