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次数:1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1年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设置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国家体育总局将分别给予通过公开招标立项的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8万元、4万元和2.5万元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征得项目组各成员本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要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详见附件)的选题名称及研究重点设计研究内容和框架,不能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研究重点。
  (二)公开招标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项目管理系统(http://zfs-system.sports.cn/)开通账号并申报(申报账号由社科处创建)。

  (三)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2年申报资格。
  四、项目立项
  (一)确定立项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组织专家对公开招标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评审结果确定公开招标项目承接人。

公开招标项目承接人确定后,形成《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二)《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项目承接人按要求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三)《项目研究合同》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

(四)研究项目一经立项,除征得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书面同意批复外,不得变更和申请延期,否则视为研究项目终止。
  五、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11115日。
  六、申报时间
  申报人请于318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技术支持:010-67158866550
  
附件: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xlsx

 

社科处

2021312


体育与音乐学院官网

版权所有 © 齐鲁工业大学体育与音乐学院
山东省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邮编250353 鲁ICP备05046217号[网站管理]